笔者在展览会现场看到,国际展览中心的入口处挤满了人,从西安连夜赶来参加五金商品交易会的周永富先生告诉笔者,听说这次的规模挺大,所以来看一看有什么新产品,西安那里没有这样的机会。
徐意慧女士代表台北昱品安顺有限公司参加了此次五金商品交易会。“这是我第一次来到北京,收获不小,许多商家对我们的产品感兴趣。”徐女士参加过在青岛、宁波、上海等地举行的展览会,她说:“通过我们的展台,把我们最好的形象、最好的产品展示给大家,这是建立和维持客户关系的一个很有效的手段。”
事实上,举办展览会所能带来的巨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一直是会展经济被看好的原因之一。办展览会的效益一般包括三个方面:即主办者的收益,参展商的商业收益和促进旅游、交通、宾馆等相关行业发展而获得的综合社会效益。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展览部副部长孙钢说,会展业是集信息通讯、交通运输、城市建设、旅游等在内的综合性的、关联度非常高的服务贸易行业。由于它能够创造高额的经济价值,提供广泛的就业机会和对于社会综合经济指数增长的拉动作用,表现出一种经济现象的多种形态,因而可以作为会展经济来对待。
据美国展览业研究中心提供的数据,2000年,美国展览业带动相关社会消费综合指数比例为1∶10。我国展览界也有一些拉动相关经济增长8倍、9倍的说法。孙钢认为,这在一定程度上来说是不现实的。拉动比例是与一个国家、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尤其是服务贸易行业的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我国的展览业起步较晚,落后于欧洲几百年,它对经济的拉动作用没有展览业发达国家高。就是在中国东部地区与中西部地区,会展经济发展程度不同,拉动比例也有差异。香港地区是1∶5.3,沿海地区可以达到1∶6。
存在问题不可忽视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展览业取得了较快的发展。1984年以前,我国共举办480个出国展览,而仅在2001年一年就举办了400多个出国展。近几年来,我国的会展业平均以年20%的增长速度飞速发展,已经成为一个非常具有活力的新兴的展览市场。但不可忽略的是,由于受到种种因素的制约,展览业的发展过程中还存在很多的问题,其带动效应和发展潜力远未得到充分发挥。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提供的资料显示,2002年全国各地以医疗仪器设备为主题的国际展览有14个,除了北京和广州,其余展览的展出面积都没有达到10000平方米。仅在沈阳科学宫会议展览中心,今年4月和8月就有两个类似主题的展览会。国内重复办展的情况十分严重。
展览会一个接一个地办,场馆一个接一个地建,然而收效却并不尽如人意,表面上的红火下掩盖的是与投入并不相符的产出。不久前结束的济南(北京)名优产品展览会是被作为“政府搭台、企业唱戏”的又一个典型而大力宣传的,然而在北京国际会议中心二号馆的展览会现场却是十分的冷清,展馆里只有寥寥几个参观者。据工作人员介绍,开幕当天还好,后两天就一直没有什么人来参观了。
中国国际贸易中心展览部副总监赵鹏女士说,现在同题目的展览很多,恶性竞争是一个比较直观的结果。它一方面导致了展会的不成规模,水平质量偏低,造成了资源的极大浪费;另一方面,国家对会展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没有明确的说法,各展览会互相模仿、拆台的情况时有发生,损害了会展的形象和信誉。
出现这样的情况,主要原因在于管理审批程序的混乱。据了解,目前我国对展览业实行的是分类管理和分级管理。外经贸部、中国贸促会、国家科委和国家经贸委有权审批各自负责范围内的展览,各省市也有了当地展览会的审批权,对此,孙钢说,现有的多头管理审批程序是以政府的行政手段来管理微观的经济活动,它违背了会展经济自身的发展规律,分割了展览业的综合行业特性、规模经济效益及统一的中国展览市场。在国外,一般都是由权威的而且是唯一的展览管理机构来进行管理,我们缺乏的正是这样一个权威的管理机构。
一位业内人士说,现在的情况非常乱,展览业需要更合理的管理,是到了政府该有一个明确的做法的时候了。
改革管理体制是根本出路
不久前,全球展览业“航空母舰”之一的德国法兰克福展览有限公司正式进入中国市场。至此,已有汉诺威国际展览公司、慕尼黑国际展览公司、杜塞尔多夫展览公司等5家世界最著名的展览公司积极参与到了中国展览市场的竞争中。专家指出,未来几年中国有10个最具发展潜力的行业,展览业位居其中,而随着世界展览经济结构的调整,全球化的发展趋势成为必然,中国将成为跨国展览集团争夺最激烈的国际市场之一。
面对来自世界展览业巨头的挑战,赵鹏女士坦言道:我们当然有压力,也切实体会到了危机感,因为无论从规模,还是从服务水平、质量上来看,我们都与国外展览公司有着不小的差距。在这方面,我们通过借鉴、学习,通过与他们面对面地交流可以补上,但体制上的根本问题却不是仅靠我们修炼内功就能够解决的。
孙钢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以政府转变职能为中心,以改革多头管理审批程序为重点,建立强有力的全国统一的展览管理体制,是我国会展业健康发展、应对挑战的根本出路。
首先,要尽快推动行业协会的建立,将分属于政府有关部门的管理职能逐步集中到协会手中。由全国性的行业协会制定相应规则,强化对展览立项的管理,建立场馆建设专家评审制度。同时要加强各展览机构同工商、税务、外事、海关等部门的磋商、联系,增强管理的权威性。
第二,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展览经济市场化的运行机制。将展览纳入到法制的轨道上来。要建立商标注册和品牌认证体系,依法保护展览会的知识产权。
第三,政府要停止直接参与展览的错位、越位行为,转而制定相关的产业发展政策,监督展览活动规范有序开展和创造良好的配套环境。
可喜的是,上海、北京等政府部门已经意识到了这一点,正在进行相应的工作,逐步推动展览业的市场化运作,促进会展经济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