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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展会展品的知识产权

发布日期:2015-03-30     浏览:1057   发布者:欧马腾编辑

  所谓展品,即参展商参加展会时展出或者演示的产品。展品可能涉及多种知识产权的保护。比如一件具备最新节能技术的灯具展品,其节能的技术可能受到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如果该灯具的外形美观且具有实用性,可能又会受到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如果该灯具的商标进行了注册,则可能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该灯具的具体使用说明书又可能涉及著作权的问题。除此以外,一种新展出的植物可能涉及植物新品种权的保护,而对于一些祖传工艺或者秘密配方而言,又可能受到商业秘密法的保护。

  展品侵权是国际展会知识产权侵权同题的核心,目前最为常见的形态为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者著作权的行为。

  1.专利

  专利具有专有性,一日通过法定程序获得登记,权利人即享有排他性的专有权。未经其允许,制造、使用、许诺销售该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即构成侵权。从当前国际展会的实际情况分析,专利侵权在展品所涉知识产权案件中所占的比例最高,仿冒他人享有专利权的产品进行展示的情形相当严重,同时,参展商对其享有专利权的产品展示后被仿冒的情形也时常发生。展会的聚集效应极强,参展企业据此获得了一个展现最新技术、推销最新产品以及塑造行业形象的最佳平台。与此同时,在该平台上展示的个性化展品亦最能吸引仿冒者的眼光,其往往利用参加展会的机会获取该新颖展口的技术信息,之后对其“改头换面”或者予以直接仿制。因此,如何保护11171自己的专利产品不被人仿制与假冒,是国际展品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问题。

  2.商标

  商标的主要功能在于其区别性,能够将企业的商品或服务与其他企业的商品或服务区分开的标记或标记组合才能构成商标泡商标经申请并获得注册后,商标权人即享有排他性的使用权。任何第二方未经许可而在贸易活动中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标记去标示相同或类似的商品或服务,可能造成消费者混淆的,即属于商标侵权。

  国际展会商标侵权主要表现在参展企业未经权利人许可展出带有他人注册商标的样品,或使用他人注册商标对外报价、成交,将客户提供的不能确定商标归属的样品及非展品在展台上摆放或用作宣传。

  国际展会上的商标侵权事例亦层出不穷。从实践分析,参展商的侵权行为主要集中于模仿世界名牌产品的商标。例如在第92届广交会期间,投诉机构共计受理198宗知识产权投诉案件,经最终审定165宗投诉案件所涉侵权行为成立,而其中商标侵权占据了很大的比例。最为典型的是国际著名卡通形象“HelloKitty"的商标权人控告共计有34个企业(其中有13个为交易团)参展的产品侵犯了其上述商标权。广交会知识产权组经最终审查,认定22家企业的展示行为确定构成商标侵权,而这些侵权产品主要归属于纺织类。

  3.著作权

  著作权系作者对其创作的作品享有的权利,未经著作权人同意,且无法律依据,使用他人作品或行使著作权人专有权的行为即构成侵权。国际展会展品所涉著作权纠纷主要包括展品本身的著作权纠纷,因推销、演示展品使用图片、目录册等宣传资料所引发的著作权纠纷以及使用盗版软件展示展品引起的软件著作权纠纷等。



原文来源于www.omate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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