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设立展会知识产权的投诉机构
从目前的国际展会分析展会组织者通常会设立投诉机构,如THAIFEX亚洲国际食品展的“投诉办公室”、纽伦堡国际玩具展的“知识产权委员会”香港贸发局设立的主办机构办事处、广交会的知识产权和贸易纠纷投诉站、华交会的督察员、督察队与知识产权协调小组等。这些投诉机构虽非国家公权力机关,不具有行政处罚权,但其发挥的调查功能、调解功能、建议功能及一定条件下的处理功能显然能有效地制约侵权人,而组织者对侵权者及不遵守投诉机构处理决定的当事人的制裁规则与“黑名单”制度有效的保障了投诉机构的权威。
2.根据展会的实际情况快速处理
相对于法院或者行政机构的裁决而夤,组织者对知识产权纠纷往往能更快地作出反应,快速地进行处理。如THAIFEX亚洲国际食品展的时限性规则对投诉人的申诉及被投诉人的答辩均有着时间要求,这显然是为投诉机构快速作出处理而设置的条件;其余的展会规则也体现了′快速”的要求,如《香港贸易发展局展览会保护知识产权措施一参展商须知》在宗旨中即明确该规则的目的在于协助有关方面决定采取进步行动抑或从速解决纠纷;广交会规则要求投诉站受理投诉后立即对此进行处理的要求等等,皆体现了投诉机构的处理程序系根据国际展会的时限性特点而专门设计。而组织者根据前述备案、公示制度能更及时地了解参展商的展品情况,这些皆是投诉机构快速处理知识产权纠纷的保障。
3.专家的特定作用
鉴于知识产权纠纷的复杂性及专业性特征,由具有相应专业知识的专家就纠纷进行核实与定性就显得相当重要。如THAIFEX亚洲国际食品展的“投诉办公室”由主管行政当局和地方知识产权主管机构人员组成:德国纽伦堡国际玩具展“知识产权委员会”的仲裁工作由3名资深专业人士负责,并由退休的纽伦堡高等地方法院大法官对此进行领导:香港贸发局要求专门由驻场法律顾问对国际展会的知识产权纠纷进行处理;华交会的知识产权协调小组则由业务办公室主任、主管协调工作的副主任和纺织商会、轻工工艺商会参会人员等专业人士组成。专家的处理既增强了组织者处理纠纷的权威性,又满足了快速解决纠纷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