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择评估标准
评估展会,首先要明确用什么标准来评估。适用评估标准不是任意确定的,而是要根据评估的目的来确定。目的不同,所选用的评估标准也应该有所不同。如房产展,目的可能是为奖励展会提供依据,因而其评估必须考虑到政府的需要;属于认证的评估,应按认证方的评估标准和评估办法进仃评估;否则,这类评估将是无效的。
评估标准或各项条件所占的分值,必须合理。应尊重参展商与客商的意见,比如房产展,突出他们的意见在评估中所占的分值比重。废除或弱化某些形式主义(如对开幕式的要求)在评估中所占分值。
由于选用标准的不同,可能导致评估结果的不同,这是正常的。各地的展厅设计水平本来就不同,评估的标准也应允许有所差别。但由此带来一个问题,即不同的评估标准所得出的评估结论是没有可比性的。但是,作为全国性的展览或国际性的展览,其标准应该是统一的,否则就无法进行真正的比较。
二、收集相关资料
评估所需资料分两类:一类是历史资料,可以从公司中借阅,或从展会相关网站中获取;另一类是现场资料,可以通过以下办法收集:
(1)展览规模
如展厅设计面积、特装面积,展会组织的与展览主题相关的配套活动等,可以从现场调查获得,也可从主办方的展览会刊等资料中获得。
(2)参展单位或参展商情况
参展商数量、结构,可以从展厅设计主办方的会刊资料中获悉,也可以通过对展商的问卷调查中获取。
(3)参会单位或参会商情况
参会商数量可以从展会门票统计获得,参会外商的数量可以从当地出人境部门获得;参会商的结构,应通过问卷调查获得。由于参会外商有可能通过其他口岸入境,所以这个数据会有些出人,但对外商与会数量的总体评估影响不大。
(4)客商对展会的评估
参展商与客商对展览会接待、对整个展览的满意度、是否参加下届展览会等,应通过专门的调查获得。
三、设计问卷调查表
以上情况表明,对参展商与客商的现场调查是获取评估所需信息资料的最重要手段。但是,在展览会上,无论是参展商,还是客商,都非常忙,难以接受没完没了的调查。因此,一方面,对调查者应有所控制,必须得到大会主办方的批准,方可从事参展商或客商的调查;另一方面,调查表格的设计既应全面,又应扼要,力求一次性解决问题。
四、现场调查
(1)现场观察
在现场可以观察展会情况,如房产展的展馆人员流动、密度,随机了解他们的感受、对展厅设计的评价、参加配套活动以及对配套活动的反应等。
(2)问卷调查
参展商参加展会的时间与展期是吻合的,与展览主办方的联系也比较多。对参展商的调查,可以在展览正式开始以后进行。调研部门可以将问卷调查表直接发放到参展商展位工作人员,并在展会结束前半天收回调查表。参会客商是参会时间较短、流动性较大的群体。为取得调查的结果,应安排相应的有经验的调查人员,以展馆调查为主进行调查,力争一次调查即有结果,避免多次调查。在客商人住的主要酒店也可以安排力量,发放调查问卷,或一对一调查。调查时可以赠送小礼品,以争取其支持。
五、评估报告
展会评估活动必须形成文字的材料,即评估报告。评估报告以上述分析研究为基础,但不局限于这些。概括起来,评估报告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评估目的;评估标准与分析计算方法;对主要评估问题的描述;结论;改进展厅设计的建议等。报告写完以后,可内部征求意见,并进行修改,使其更加完善。但对以事实为依据所得出的结论,不应随意改动,以避免报告失真。